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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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9-26]  [点击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负责本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定,发挥学院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

2、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从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实际出发,制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通过学院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健全学院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整体素质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负责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干部的选拔、推荐、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

8、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创新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负责领导本学院群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11、负责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学生资助、毕业生就业指导、国防教育、大学生应征入伍等工作。

12、负责本单位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

13、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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